第212章 秦王变法(二)(6 / 8)
德宗建中二年(781)五月,藩镇叛乱,以军兴筹措军费,先是增税、减俸以助军。但仍然是“军兴庸调不给”,于是德宗纳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言:“请借京城富商钱,大率每商留万贯,余并入官,不一二十大商,国用济矣”。因此,德宗“诏京兆尹(韦祯)、长安、万年令大索京徽富商,刑法严峻,长安令薛苹荷校乘车,于坊市搜索,人不胜鞭答,乃至自隘。京师嚣然,如被盗贼。搜括既毕,计其所得才八十万”。于是京兆尹韦祯,“又取徽柜质库法拷索之,才及二百万。”
这是关于德宗时期关于柜坊的记载。于是便产生了为客商进行信贷服务与收取柜租的办法。大唐发生了和柜房有关的故事。前面故事情节不再赘述,当张老给了韦义1000万钱,让他凭信物到扬州北邸卖药王老家取钱,韦义当然是将信将疑。后来家道衰落时,便出现了下面这一情况。或曰“取尔许钱,不持一字,此帽安足信?”既而困极,其家强逼之曰:“必不得钱,亦何伤?”乃往扬州……有小女出青布帏中曰:“张老常过,令缝帽顶,其时无皂线,以红线缝之,线色手踪,皆可自验。”因取看之,果是也。遂得载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邸店还有副业,该店主要是经营药材,同时它又兼营柜坊,同时也可以看出扬州是大唐商贾云集的城市,邸店、柜坊自然不少。柜房的出现使商人避免了长途运输钱帛的劳苦与风险,对商业的发展也起了重要的作用。柜坊新的经营方式也为飞钱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柜坊取钱是需要信物的和相当的钱数,这和后世的汇票差不多。因此最早的飞钱可能是由于某家柜坊开出,然后凭信物到另一处的经营地去取钱。据记载约出现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飞钱”者,系汇兑间的形象化比喻。
飞钱的出现是唐中期财政制度改革引起的商业发展的结果。柜坊这种新的经营方式马上吸引了当权者,政府机构纷纷仿效。唐宪宗元和七年,盐铁使王幡“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变换”。
这样户部、度支、盐铁等机构就成为看商人交纳钱帛的保证人,商人相信政府的信誉。官府的主要的办事机构是进奏院等机关,这些机构可以说是一个中转机构,即要给中央置办物资并联系公务,因此常常需要钱。因此当当权者看到柜坊和飞钱这个模式后,开始还是支持的。全国各地的商人可以将自己的钱币交给各道的进奏院或者各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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