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4 / 21)
发了饷,就有很多人想进城,唯一能去的只有禅达。死啦死啦和迷龙是的一定要去的,出自告人或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辣和郝兽医们是要去的,他们是绑作一堆的人捆子。阿译也是要去的,尽管一脸要和初恋情人约会的操行,但傻子都知道,他隔段时间就得去向唐基汇报炮灰团劣行。
我在壕沟里晃荡着,在留守的兵眼里,我是这几个时辰的最高阵地长官,对我自己而言,我是一个魂不守舍的不知何去何从的瘸子。老炮灰都走了,对着一群新炮灰,我觉得我是一个人。我希望通往山下的路断成天堑,我所在的地方成了孤峰,我一个人在孤峰上老死。
我指指这个,戳戳那个,让一帮好好坐那偷懒的瘪犊子玩意起来排队立正,把某个家伙的领扣系到一个勒死他的地步,踢几个屁股,拿棍子敲打某个人的钢盔,赶着人把枪位从甲处搬到乙处。
没两小时就发现高估了自己,这要是孤峰,我准已经操了锄头,填一条通往外边的路。我受不了新来的炮灰。他们当对岸的杀手真是我们让他们看的受惊兔子,当子弹打在身上只带走一块肉而不是小命,以为只要带着枪拉屎就会永远不死。
我只是一个人,我从没试过一个人。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我现在已经不像个阵地最高长官了,我窝在交通壕里,我周围蜷了一帮什么都像就是不像兵的兵,我在打击他们士气兼之散布谣言。
我神气活现地敲打着满汉的盔,让他经常要提一下又遮往了视线的盔。
“挨过枪吗?”我扔着一发七九二子弹玩儿,“当打在你身上还是这么大个?傻的。——通——”
我把那发子弹杵在泥蛋的胸口。泥蛋震了一下,一屁股坐在地上。
“躲不开。别想躲开,它比声快两倍多。进去,肉撕开,撕得很开,连血管带肉,带神经。呼,带走一大块,它走了,你的肉想合上,合不上,撕烂了。这是好的,没打在骨头上。打骨头上它就在你那一百多斤里打旋,转着圈,开出一条道,打胸口的子弹也许就在肚子里才找到。打脑袋上,进去,——通——,然后出不去,就在脑袋里打转。——柔柔柔柔——,好几圈,这里边的东西被搅成糊……”
那帮乡下人的脸被我吓得煞白,无论如何,这带给我一种怪异的快乐。
泥蛋:“怎么跟别人说的不一样啊?”
我:“他们说假话,我说真的。这还是好的。这是步枪,轻的。重机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