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5)
         
        
            
                打那以后全校都认识我了。
    几千号公证人,杜弘廷真是言出必行。
    最初我的想法比较刻板,谈恋爱,非常地模式化。
    比如逛街,吃饭,看电影。
    逛街。
    话说我这个人比较奇特。
    不爱逛街。
    如果缺衣服穿了,就直奔去店里挑一件,懒得试,直接买完回家不做逗留。
    杜弘廷完全相反。
    他买一件衣服起码要去三家店,一件一件上身试,买完了,意犹未尽。
    又去看鞋。
    说新衣服要新鞋才配,试了足足三十双……
    受不了。
    男人怎么这么麻烦?
    逛到一半,又说口渴,口渴随便买瓶可乐不行吗?
    非要喝什么丝袜奶茶卡布奇诺草莓奶盖海盐奶绿……
    无法理解。
    吃饭。
    之前一直是在胖子家开小灶。
    所以我突然提出出去吃的建议,令他误以为我仪式感发作,于是在很高级的餐厅订好了位子。
    结果我去赴约的时候穿着人字拖和背心大裤衩。
    被拒之门外之后我们互相嫌弃地打量着彼此。
    我:“瞧您这身打扮……上这儿喝喜酒来的?”
    他:“我看你像是来洗澡的。”
    互怼几回合之后决定去买衣服。
    我突然想起来:“上次周泰迪送我的裙子还蛮好穿的,好像叫什么channel的?”
    杜弘廷:“chanel吧。”
    然后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我瞧他那样,问:“你有更好的推荐?”
    胖子:“你等我一下。”
    不一会儿回来,买了裙子和鞋子。
    Dior。
    屌?
    果然很牛·逼的感觉。
    再看价格——
    没标签。
    我问杜弘廷:“这裙子多少钱?”
    杜弘廷:“不贵。”
    我:“哦。”
    鞋子买的是Roger Vivier。
    胖子知道跟我这种人介绍什么品牌什么设计纯属浪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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