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狗皮膏药(2 / 3)
在还是能拿得出银子来的,所以酒楼当然是要尽可能建的宽敞明亮些,环境好,菜又烧的好,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食客。
“我记得杂货铺子的王阿婆曾在我跟前念叨过,说是生意不好做,想要把铺子卖了,明儿个我去问问,看她还没有这个意思,若她真想卖,我们正好买下来,然后一并拆了并到小哧轩这边来。”
隔壁的杂货铺子不大,只有一间房,可若是加上小叶轩原有的两间房,就显得宽敞多了。
“明儿个我正好去镇上,顺便去问一下就行了,你还是在家里多歇息歇息吧。”
林娇杏抗议,“我不累,再这么闲下去,我身上都快要长毛了,天生的劳碌命,没办法。”
莫梓枫挑眉,哑声道,“不累的话,正好一块儿活动活动筋骨。”
说完,便紧紧吮住了林娇杏的娇唇,缠着林娇杏和他一块儿活动筋骨去了。
莫梓枫和林娇杏忙着扩建小味轩和筹建茶庄的事,两人忙得团团转。
这些事先按下不提,再来说说孙旺财。
要说起来,现在孙旺财办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要了林秀的身子。
孙旺财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林秀,确切来说,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喜欢的只有自己。
不过,虽然他不喜欢林秀,可他却很享受林秀拿他当天神看。
在林秀的眼里,他是很了不起的,日后是要当大官的。
林秀之所以这么认为,一是林秀本来就是个蠢的,再一个也是孙旺财自己在林秀跟前刻意的渲染。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林秀,还有孔氏觉着他前途一片光明,然后就可以从林秀或是孔氏这儿捞些好处罢了。
别的不说,就说吃食吧,林秀和孔氏可是隔三差五的就会给他送过来一些,尤其是林秀,傻的很,跟以前的林娇杏一样,费尽巴力的攒的钱,都进了他的腰包。
后来孙旺财跟红妮订了亲,林秀跟他闹,他用三寸不烂之舌把林秀哄住了,说等到他进了学,立马就把跟红妮的亲退掉。
林秀和孔氏傻乎乎的就信了他的话,然后还是跟以前一样,好吃好吃的都尽着他吃喝。
红妮那边,虽然不如林秀这般对他百依百顺的,可也是时常拿自己的体己钱贴补他。
孙旺财心里那个得意啊,觉着自己这是享到了齐人之福。
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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