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功立业谈笑间 (1)(19 / 23)
者,领兵官即军前斩首。领兵官不用命者,总兵官即军前斩首。其有擒斩功次,不论尊卑,一体升赏。生擒贼徒,勘明决不待时。
夫盗贼之日滋,由招抚之太滥。招抚之太滥,由兵力之不足。兵力之不足,由赏罚之不行。乞假臣等,以令旗令牌,使得便宜行事。
话说兵部尚书王琼看了阳明先生的奏章,急得两眼冒火,就在廷会上放炮说:你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王阳明这个人,既有实战经验,又有军事理论,他既然提出来借个旗牌,提督军务,甚至还愿意立下军令状,那就让他去把土匪剿灭嘛。干吗非要跟他拗劲儿抬杠,不给他这个表现的机会呢?
众官一起摇头道:差矣,王琼你差矣,王守仁以一介文官,却要借旗牌提督军务,这事此前没有先例,不可以的。
王琼道:没先例的事情多了去了,再多这么一桩,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经过整整半年的争吵与开会,最终是朝廷磨不过兵部尚书王琼,答应了阳明先生的要求。
借阳明先生旗牌,提督军务,让他去摆平岭北一带的谢志珊、高快马、黄秀魁、池仲容等匪部。
你们自己杀了自己
平长富村与象湖,圣贤阳明先生出手就杀七千余人,可谓大手笔。此事他也与许多人讨论过,多数人都认为七千之众太多了点儿,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啊。但阳明先生告诉他们:杀是不杀,不杀是杀!
杀象湖七千人,是为了尽量少杀啸聚于岭北的谢志珊匪部,所以说杀是不杀。若不杀这七千人,岭北那边少说也得砍下数万颗脑袋,少一颗都不成,这就是不杀是杀。
为了说清楚这个道理,阳明先生专门写了篇《告谕浰头巢贼》的文章,派了人给盘踞在浰头的土匪送去。信中说:
各位土匪,你们好,最近我阳明先生小试身手,宰杀了象湖匪众七千余人,痛快,杀得痛快啊。可杀完了一审,我靠,你们猜怎么着?这七千多人,九成九都是活活冤枉死的,真正有罪的,不过四五十人。勉强算是土匪的,也凑不足四千人。诸位土匪,你说他们冤不冤,啊?
那些人活活冤死,可是怪谁呢?要怪就怪那些人自己,你说你一个正经人,干吗非要跟土匪搅和在一起?土匪杀人劫财,你们跟在土匪后面跑跑腿儿,分一杯羹,等到了官兵来到,你们还不快点儿跑,非要跟官兵对抗,这岂不是拿自己的脑壳开玩笑吗?
你们跟着土匪出力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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