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2 / 3)
篇文章中出现了两次,把它当成状中式结构的词语放入句中,不能使两处文义贯通无碍:
① 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
② 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
如果把“金縢”当成状中式结构修饰语,修饰“匮”,放在第一句中,没有问题可以讲通,但放入第二句中却讲不通,因为“用金片捆束的”不可能既用来形容“匮”,又用来形容“书”,换言之,我们不能把“金縢之书”解释为“用金片捆束的书”。东汉时代的王充,在他的《论衡·感类》中叙述这件事说:“人命不可请,独武王可,非常世法,故藏于金縢;不可复为,故掩而不见。”据此,则仿佛“金縢”不是修饰语,本身就是匮子的名称,如果这样的话,则“金縢之匮”相当于我们今天说“汗血之马”“福特之车”,“之”应当是指示代词,复指在它之前的名词,也就是说,应当把“金縢之匮”理解为“金縢那个匮”,“之”在句子中当指示代词,这在古汉语中是很常见的。比如《书·西伯勘黎》:“殷之即丧。”王引之指出,“之”即复指“殷”;《诗·旄丘》:“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兮。”王引之说,后一个“之”就相当于“其”,复指“旄丘之葛”。[3]如果上揭引文的两个“之”照这样理解不错的话,第二句仍旧有问题了,“金縢之书”,显然不能理解为“金縢那篇书”,同一种句式的“之”字语法功能不同,这种情况应该是很罕见的,所以,把“金縢”当成一个匮子的名称也是有问题的,应当寻找别的解释。
我们认为,“金縢”是一个并列式结构的词组,“金”和“縢”都是一个意思,都表示“缄束”。金縢的“金”,应当读为“缄”。“金”和“缄”,上古音都在见母侵部,可以通假。《周易》的“咸”卦,长沙马王堆帛书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周易》皆作“钦”,可证。[4]“缄縢”这个词出自《庄子·胠箧》:“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成玄英疏:“缄,结;縢,绳。”也就是说,“缄縢”乃是捆绑、束缚、封闭的意思,把这个意思代入上揭两个例句中,文通字顺,所谓“金縢之匮”,就是封缄好的匮子;“金縢之书”,就是封缄好的册书,这比把“金縢”理解为匮名,似乎要合理得多。
附注:本文写成后一年,清华大学公布了校友捐赠的楚竹书,大多是战国古书,部分篇章有传世本可以对照,其中正有《金縢》一篇。竹书发表之后,有很多学者提出质疑,说竹书是现在人伪造的。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我们质疑的“金縢之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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