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救人(2 / 3)
的动静,没有发现任何声响。等了片刻,才伸出右手,缓缓推开老宅虚掩的斑驳大门。大门内是一个宽阔的大院,左右两边各有两间小屋,正对大门处,是没有遮挡的内堂。
谨慎地跨入院子,遁着越发浓烈的血腥味,李正一慢慢来到内堂,目光一扫,就从内堂凌乱不堪的陈旧摆设间,发现了血腥气味的来源。
只见一个头发蓬乱,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的青年男子倒在内堂古旧的桌子旁,他看上去不高,身材比较瘦小,斜着身子倚在桌脚,上身一件黑色外衣被砍出好几个口子,衣服被血迹浸染,鲜血已经凝固。穿的裤子早已看不出颜色,鞋子只穿一只左脚,右脚包着厚厚一层纱布,纱布里隐隐有一股腐朽味飘出。
李正一扫视四周,发现这间老宅久无人气,显然是废弃多年的宅子。察觉四周没有异常,他便凑到青年男子身前,伸出手指一探鼻息,发现还有一丝气息。
人还没死,救还是不救?
李正一知道这是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如果不是好奇心太重,如果不是非要进来一探究竟,就不会面临这种两难的选择题。
救人的代价是什么?
代价未知,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救人,二是离开。李正一知道,如果选择离开,面前的伤者绝对活不过今天,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拥有特殊的手段能够找到这里。此人已失血昏迷,再拖下去引起休克,死亡几率百分之百。
李正一最终还是选择救人,原因有两个:首先,他没法在明知会死人的情况下,转身离去,既然兴起好奇心,如果再漠视生死,他过不去心中的坎。其次,也是关键的一点,他无法确定这人死亡后,会不会被警察顺藤摸瓜查到他。这种事情一旦事后查到,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当然,李正一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报警。可因为前世的原因,他对警察天生就没有好感,再者说,抛开这些不谈,单单报警之后如何解释也是个大问题,难道跟警察说想来老宅顺点东西?或者实话实说,说自己的鼻子特厉害?
自己想想都觉得不靠谱,觉得救人反而更妥当,只要把人弄到医院,随便编一个在哪发现的理由,然后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李正一先退出老宅内堂,在偏屋找到一些看起来有点价值的古旧废弃物,连同内堂的年轻男子一起搬到大门边。然后退出大门,反手虚掩,快步离开老宅。
接下来,李正一花费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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