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王业之基(三)(5 / 12)
营造诸器玩,远至岭、蜀,输送者相属于路”。成安公主则“夺民园,不酬直”。当时,“寺观广占田地及水碾硙,侵损百姓”。
从这些李曜在中书省里查到的案卷可见,高宗、武后、中宗、睿宗时期,贵富集团“骄恣纵横”,已经“皆籍外占田”、“倍取其多”、“夺民田”、“夺民园”,“侵损百姓”,公然违犯王朝田令政策和制度,全面展开对土地资源和财富资产的强力占夺,广设“庄园”、“田园”、“碾磑”、“邸店”等,依仗权势进行兼并,明显的干着非法扩张的勾当。中书省里录有徐坚的话说,武周时,“高户之位,田业已成”,贵富集团的土地积聚和田庄经济已经初具规模。当时的“细弱下户”即均田农户等则被贵富集团“所兼”、“所夺”,被贵富集团“征敛驱使”和“侵损”,而“户口逋荡”,成为了“逃走户”,即破产流亡成为了逃户。景云元年,睿宗敕云:“诸州百姓,多有逃亡。”景云二年,监察御史韩琬上疏称:“往年,人乐其业而安其土,顷年,人多失业,流离道路。若此者,臣粗言之,不可胜数。”也说明当时已有相当数量的均田农户由于土地被兼并而破产流亡,流民问题在此期间公开化,并成为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而进入玄宗朝,贵富集团对土地资源的非法占夺达到了猖獗的程度。中书省案卷记载:开元初年,“豪弱相并,州县莫能制”,州县政府已无法控制局面。开元天宝年间,“朝士广占良田”,熏染成风。刑部尚书卢从愿“盛殖产,占良田数百顷”。东都留守李憕“丰于产业,伊川膏腴,水陆上田,修竹茂树,自城及阙口,别业相望,与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竟已廉耻丧尽,积习成癖。
李袭吉的先人、权相李林甫当道近二十年,“京城邸第,田园水硙,利尽上腴”。在此期间,宦官势力嚣张,也大量违法侵占田园,高力士、杨思勗等当道弄权,“帝城中甲第,畿甸上田、果园池沼,中官参半于其间矣!”高力士本人还“于京城西北截沣水作碾,并转五轮,日碾麦三百斛”。贵富集团对土地、资产的占夺已达到惊人的贪婪程度。开元七年,玄宗颁制说当时被兼并掉土地的均田农,“莫不轻去乡邑,共为浮惰。或豪人成其泉籔,或奸吏为囊橐,逋亡岁积,流蠹日滋”。开元八年时,“天下户口逃亡,色役伪滥,朝廷深以为患”。开元十二年,玄宗颁诏又说破产流亡的均田农“违亲越乡,盖非获己,暂因规避,旋被兼并。既冒刑纲,复捐产业,客且常惧,归又无依,积此艰危,遂成流转”。由此可见,这一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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