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掌控四镇(十九)(6 / 15)
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韩愈心里有个夷夏大防在作怪,处处看不惯佛教,担心它是外来的,会喧宾夺主,也完全不了解当时的佛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华化,并不主张离家弃国,灭除伦常,只是要升人们的精神生命,给人们的灵魂以安顿处。
韩愈为了与佛教传法世系相抗衡,提出了儒家的道统说,把它作为民族文化发展的主线。他认为儒家之道,古已有之,“尧以是传舜,舜以是传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他以孟子之后的道统继承人自居,要效法孟子辟杨墨的精神来辟佛老。韩愈对异端的态度比孟子还要滶烈,不仅是理论上批判,还主张采取行政打击手段,提出“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强制灭教政策,还想重复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的已经失败的毁教行动。这在李曜看来,自然是一种文化专制主义思想,并不可取。因为李曜理想中的儒学,是一种兼容并蓄,能够吸收外来文化精髓,不断改造自身,始终处在进步、完善中的新儒学。
回到韩愈,他在任国子博士时,写了《进学解》,再次表示兴亡继绝的决心,立志“抵排异端,攘斥佛老。”“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
韩愈反佛最激烈的行为是五十岁时上《论佛骨表》。元和十四年,宪宗使人从凤翔法门寺迎佛骨入宫供养三天,全国都处在佛教的虔诚热烈气氛之中。韩愈上表谏迎佛骨,一谓佛法“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因而不合先王之道;二谓佛法造成“乱亡相继,运祚不长”,“事佛求福,乃更得祸”;三谓佛教狂信使百姓不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老少奔波,弃其生业”,“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四谓:“佛本夷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其“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宜敬奉。韩愈建议“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如此便可“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表示“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
韩愈此表直忤宪宗心意,且历数前代崇佛之君运祚不长,尤犯宪宗忌讳,故引起宪宗震怒,几陷死罪,赖亲贵说情,被远贬潮州为刺史。韩愈后来在《与孟尚书书》中重申排佛的立场,主要担心佛教之兴,“而圣贤之道不明,则三纲沦而九法斁,礼乐崩而夷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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