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4 / 6)
秦黎那一刻只是想,手机不能掉,也没顾虑到自身安危。
两人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地铁里的行人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一脸懵逼地看着他们。
秦黎追他到了出口处,有点跑不动了,可眼睁睁地看着他就这么跑掉,又心有不甘。于是,她气喘吁吁地脱下脚上的鞋,劈头盖脑地就朝着那人砸去。鞋是松糕鞋,不但笨重,上面还有金属点缀。这一扔,真是瞎猫逮到死老鼠,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那贼的后脑勺,把他砸得一踉跄。
贼摸着脑袋上鼓出来的一包,骂了一句卧槽,幸亏她是用鞋砸的,要是用砖头,不就废了。
秦黎见自己一砸即中,立即又脱下另外一只鞋子,嗖的一下也扔过去。这回这贼有防备了,看着鞋子朝自己飞来,立即往旁边一躲。
鞋子没砸中他,砸到了旁边的路人,那人西装革履,鞋子砸在他笔挺的西装裤上,留下一个脚印。
秦黎定睛一看,突然发现这个路人她居然认识,不正是曲丹妮家的隔壁老王吗?那个叫怕催钱的。
她立马指着贼偷叫道,“这人抢我东西,快帮我拦住他。”
贼偷见帕崔克文质彬彬,就没放在眼里,想用蛮力冲出一条路。谁知,帕崔克非但没躲,还迎面而上。他顺势抓住贼偷的手,向后一扭,再用膝盖顶在他的小腿肚,那人站不住立马就跪了。
这几个擒拿动作虽然简单,却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是练过的。一个小毛贼,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帕崔克路见不平,又干得漂亮,街上路人纷纷停下来,向他鼓掌给予赞扬。
贼偷一脸苦逼地耷拉着脑袋,心里很是崩溃,先是被鞋子砸头不说,还半路杀出个练过家子的程咬金。
帕崔克见毛贼老实了,就将他双手反剪,压在墙上。然后对围观的吃瓜群众道,“谁来打个电话报警?”
事实上,早就有人这么做了。
附近的巡逻警几乎是秒到,掐着毛贼,蛋疼地道,“怎么又是你?”
显然这是个惯偷,连警察都认识了。
帕崔克弯腰从地上捡起包,拍了几下拂掉上面的灰,然后走到秦黎跟前,递给她,道,“看看有没有少东西。”
皮夹子里没几张钱,关键是手机,秦黎见手机在,心就定了,说了一句,“没有。”
帕崔克道,“警察要做笔录,也许以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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