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部分(1 / 6)
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里有点包。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完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只特殊的侍卫队们,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视若,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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