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部分(6 / 6)
说来,她到这个时代快十年了,百分之九十多的时间就在芦苇村打转,后来才去了清源县城,也就这半年才到了京城,偏偏一路上急着赶路,也没有时间与机会好好领略一下,这大好河山。前世,她可是旅游达人,最喜欢山山水水,四处跑了。
“你想去哪里玩?”大郎反问。
“随便啊,我要走遍整个大安庆朝的每一块土地,行吗?”辛湖笑道。
大郎哑然失笑,说:“你这口气也太大了吧?还走遍每一块土地呢,荒漠大海你也去吗?”
“我就不能去个好玩点的地方,风景秀丽,山清水秀的地方啊。”辛湖白了他一眼,说。
“行,反正我也没什么正事可干,有的是时间带你出去玩。”大郎答应了。这几年打仗他也算是走遍了大江南北。
“唉,只可惜现在是冬天,出门太冷了。怎么着也得等到开春后,才能出门子。”辛湖说。
两人正说的带劲,下人来通告,说有客人来访。
“姓丁的,说是宝三爷的舅母。”
“大宝的舅母?”辛湖稍微想了想,才让下人快点把客人请进来。
她实在是有些不习惯,将明远虽然恢复了本姓,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与产业,但他无亲无故的,所有的一切都照旧,依旧是辛湖帮他打点。现在大宝却还有一个亲舅舅,也不知道这个舅母性子好不好?辛湖有些担心的想着,和大郎各换了正式见客的衣服,一本正经的到会客厅来见这位丁家舅母。
丁家舅母是位中年妇人,生得也较为粗壮,见到辛湖,倒头就拜,吓得辛湖连忙上前扶住了她,说:“您是长辈,没的给我这个小辈行大礼的。”况且,丁大同大小也是个官,这位丁太太也不是平头百姓。
所以,丁太太穿的戴的都很富贵,头上几只金晃晃的大金簪子,腕上一对厚实的金镶宝石的手镯,这都显示丁家也不穷。当然了,这副打扮多少有些俗气,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