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部分(4 / 6)
善良的姑娘,怎么能够一直去做那些个打打杀杀的糟心事呢!
她杀人时的感觉虽不算太差,切豆腐般也没什么异样,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在那种法制健全的时代活的这二十多年并不是白活的,现在想想,她都有点隐隐可以称之为内疚的情绪——总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犯了错,要被捕快叔叔们抓起来了。
喔,忘记了。
在这个纯江湖时代是不存在捕快这种职业的,唯一有的也不过是盟主旗下的一支飞鹰小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为的便是捕捉那些个罪大恶极之人,为江湖除害。
尼玛差点忘记了在这个时代她杀人是不犯法的——只要她武功够高,或者逃得够快,不被报复就完全没问题了有木有!
……
至于胡铃铛胡大姑娘,她现在这副模样,这样一刀杀了她反倒是太便宜她了,她要她好好活下去,清醒地面对这些不堪回首之事,一生都难以释怀!
……
翌日,天蒙蒙亮时,街上已经很是热闹了。
古人们一向睡得早,起得更早。如今天虽还未亮,但是早点铺子里已经传出了各种香味,吃包子啃馒头的人不在少数,大街上热闹了起来,吆喝声叫卖声从大街上的各个角落里响起,谱成了一曲古代清晨的乐章。
而正在此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着火了!着火了!万源客栈着火了!”
有热闹谁不爱看,大家纷纷站起身来望向街尾的客栈,只见那里确实是着了火,客人们住的房间里冒出了一大片浓烟,隐隐夹着火光。
这可真真是了不得了!
大伙儿竞相奔走,大清早起来的人们纷纷涌向客栈,连粥喝了一半的都舍下了那半碗粥,跑去看热闹了……
在一片喧闹之中,一个穿着普通灰色衣衫束了个发髻的年轻男人低着头,反其道而行之,离人群渐行渐远,走向了镇外的段柳河。
第二十四章
因着段柳河四通八达的缘故,水运交通相当便利,吉香镇虽说不是太大,但因处在南北水路的中段,来来往往过路的客商极多,大多会选择在这里歇歇脚,换身行头,是以极繁华。
肖宋一袭普通灰色的男式衣衫,头发束起,用根极平常的木簪簪住,乍一看就好似一个平凡至极的商贩人家——连那张原本漂亮白皙的面孔也随着一双手被她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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