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吉日 (11)(17 / 25)
夫人说的不对,看那男子平日里的形式作风,分明是谦谦君子,这么会是恶人呢。
公子本欲拜他为师,他却不允,理由是:“十年之后,天下人便会只知道你而不记得我,我若是你的老师,自尊心可受不了,所以,还是算了罢。”
而到了小姐那,更连理由都没了,只是笑笑道:“我不收女徒弟。”
小姐对此的回应是一声嗤笑:“你也没那个资格做我的老师吧?”
但我知道小姐只是嘴硬心软,那人的才华,连我们都看得出来,冰雪聪明如小姐者,又怎会不知道?
小姐嘴上虽说那样,心里却发了狠,将荒废了一年的书全部重新捡起来,日日看、夜夜读,孜孜不倦,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小姐的文稿流传出去,开始有了名气。
小姐很得意,每每写好一篇新稿,就佯装是公子的习作放到黑衣人的书案上,等黑衣人点评完了,再从公子那抽回来。她的这番小动作,我想黑衣人其实是知道的,但他始终没有揭穿,每次都点评的很仔细。
小姐一开始看到那些评语很生气,后来慢慢的,变成了凝重,再慢慢的,变成了震撼。
有一天午后,我看见小姐站在书房的窗边,双手平摊,捧着自己的诗稿,她的手指一直一直在轻微的颤抖,而她低着头,久久不语。
我觉得小姐是在那一天彻底醒悟到了某个事实,并且,那个事实令她十四岁的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从那一天之后,她就变了。
之前的小姐聪明、淘气,有着所有贵族千金都有的刁蛮任性;之后的小姐逐渐变得沉稳、内敛。宛如一盆吊兰,在枝叶蔓长到最繁茂后,就垂静了下来,然后,开出芬芳的白花。
然而,就在她改变后的第二天,黑衣人不见了。
就像他来的毫无前兆一样,走的也悄无声息。
谁也不知道他去哪了。小姐去问公子,公子也一脸错愕,于是两人一同去问夫人,夫人脸上有着高深莫测的表情:“平常人能得他一日,便已是造化,而我已留了他半年,你们还想怎么样?”
“他去哪了?”明明对黑衣人最不屑的小姐,这个时候却比公子着急。
“爱去哪去哪。”
小姐跺脚:“娘!”
夫人轻叹一声,竟也露出某种寂寞的神色,悠悠道:“他那样的人物,又怎是你我凡人,能牵绊的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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