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3 / 4)
冲上去给吴婶一个熊抱。
自从来了太子府,由于生活质量大不如前,我的饮食习惯从先吃爱吃的,变成了把爱吃的留在最后,好不容易啃完了干馒头,喝光了冬葵汤,我流着口水端起葱醋鸡,正要咬一口看看味道是不是跟预想的一样鲜美。
突然手腕灼热起来,不好,是因缘线,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侯康出事了,而且是危及性命的大事。我顾不得跟吴婶解释,放下碗就往外跑,直到吴婶叫我的声音也听不到了,我已经跑到了平时练功的小屋子附近,这里人迹罕至,我左右望了几眼,果然没人,飞速翻墙而去。
这还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离开太子府,附近的路不太熟悉,只好凭着记忆和直觉,往侯府方向跑,不知是这些日子潜心修炼成效显著,还是救人心切,我跑起来健步如飞,速度堪比青锦。
在离侯府还有两条街的地方,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毫不犹豫的冲过去,只见地上的血泊里倒着三个人,都是熟人,这三张脸是我从前轮值时常常看到的,以至于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下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他们是侯康的影卫,是凡人里一等一的高手,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杀死他们。
来不及多想,我看到一把长剑正刺向侯康的胸膛,我使劲全身法力,急奔过去,死死抱住了侯康,剑势未收,稳稳的穿透了我的脊背,撕心裂肺的疼。
我猜苏庚沂一定会骂我,跟他学了那么久的法术,到了危急关头竟然一样也使不出来,克敌制胜容易,可保护心爱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除了最急切,最愚蠢,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用身体护住他。
我使了蛮力折断背后插着的那把剑,用剩下的断剑,疯了一样向那群黑衣人大开杀戒,竟敢伤我心爱的侯康,竟敢差一点要了他的命,我要你们所有人陪葬。
我手起刀落,眼前一片血红,胸前和后背湿淋淋的,那是我自己的血,头脸四肢也湿淋淋的,那是他们的血,人血的腥甜充斥了我的鼻腔,残肢断臂霸占了我的视线,我似乎丧失了理智,更加拼命的向他们索命,我自己的血流的越来越多,意识开始模糊,可我依稀记得杀了他们所有人,甚至似乎连夺体而逃的魂魄也没有放过。
我还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似乎是侯康,似乎是苏庚沂,我杀了他们所有人,本想赶快回去看看侯康伤势如何,可身体越来越冷,几乎无法动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意识散去……
恍恍惚惚中,我似乎变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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