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被抛章弃的继父(11 / 12)
照继承法,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资格。除非你妻子在临死前有遗嘱,指定属于她的这部分财产由杨先生或是你儿子继承,否则根据法律,他们就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听专业的律师都这么说,杨轩慌了,眨了眨眼睛说:“我妈以前说过,房子是要留给我的。她就我一个儿子,不留给我,留给谁啊?”
律师看着他:“那录像了吗?有人证吗?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杨家父子自然是没有的。他妈去世的时候,他们全家都没这个概念,谁也没想起提这个,哪晓得后来会留下这么大的后患。
见他们父子说不出话来,律师就知道没有,遂温和地说:“我建议你们私底下和解。这套房子,杨先生的份额最大,个人占了这套房子62.5%的份额,法院一般会将房子判给你,你们补偿两位老人这套房子市值的四分一现金。”
打官司扯皮也是成本,而且对这种民事纠纷,法院一般也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才会上法庭。
杨家父子怔怔地看着律师:“这么说,我们一定要给他们三百万了?”
律师点头:“就你们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理论上是如此,我也建议两位和解。这套房子的产权始终是要明晰的,否则以后出售、拆迁、过户都会受影响,你们还是要回过头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到时候两位老人家不在了,他们的份额由子女继承,甚至是孙辈继承,那就更麻烦了。这种案子越早确定产权越好,我曾经处理过一个案子,祖父母留下来房子,要拆迁,产权涉及三十多个人,如何说服这三十多个人放弃产权就是一件持久又头痛的事!”
杨东进父子听得脸发白,虽然得益于计生政策,现在一家都几乎一个孩子,不存在律师说的这种情况。可产权份额真落到杨轩的表兄弟姐妹身上,肯定会比现在更复杂。
“好,谢谢律师,我们再想想。”父子俩灰头土脸地走出了律所。
沉默了一会儿,等上了车,杨轩问杨东进:“爸,咱们要给他们三百万吗?”
杨东进苦笑:“我跟你妈攒了一辈子,先买了家里这套大的房子,一百多平。这套房子买得早,那时候房价还不高,手里还有点余钱。但前几年给你买的那套房子可不便宜,我们给你付了六成的首付四百万,接下来这几年,你妈过世,你结婚生孩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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