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叶卡捷琳堡条约(8 / 12)
谈判的进度陡然加快,1940年11月11日,叶卡捷琳堡会议就各项问题终于完全达成了一致。
当天中午,在叶卡捷琳堡新市政厅,相关参会代表正式通过并签署了和谈中最重要的一份条约——《叶卡捷琳堡条约》。
《叶卡捷琳堡条约》因为是在11月11日正式签订的,所以又被称为《双十一条约》。
这份条约的主要内容也是此次会议中的重中之重,争执了最长时间的相关问题都在这份条约中得到了正式的确定。
其一是战争赔偿,根据协议规定,赔偿分为货币物资和土地两种。第一项货币和物资赔偿中规定海约国控制区内的原苏联地区将要在五十年内总共支付给战胜国高达26亿阿元的货币和物资赔偿。其中阿拉斯加将独得其中的12亿,而其他的16亿,中国和保加利亚各得4亿,土耳其和芬兰各得2亿,剩下的2亿将由哥伦比亚等国瓜分。
不过条约中还有相关的其他具体规定,比如赔偿的具体支付方式,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此次会议中还涉及到了战后控制区的分立,所以这项赔偿中还有附加协议,规定了在此次会议上明确将会在未来获得主权地位的新国家将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即明确此项赔偿不只是未来的俄罗斯人承担,如果有其他民族分割独立,他们也是要从中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各自赔偿多少,在此次会议中有相关的附加协议规定,这是经过了各族代表协商后签字确认了的。可以说这也是他们独立所要付出的一个条件。
而之所以出现芬兰和土耳其的赔偿远低于保加利亚和中国的原因就在于赔偿的第二项,保加利亚和中国没有在此次获得土地赔偿,所以他们相应的得到了仅次于阿拉斯加的货币物资赔偿。
得到土地赔偿的只有阿拉斯加、芬兰和土耳其三国。
其中阿拉斯加得到的土地赔偿最大。条约规定,北冰洋一带的伯朝拉河以东及北洋洋大岛新地岛近30万平方公里土地,顿河和伏尔加河下游的阿斯特卡罕州、卡尔梅克自治共和国、斯塔夫罗波尔地区、黑海沿岸的克拉斯诺达尔地区、阿迪格自治共和国以及罗斯托夫州北顿涅茨克以南(含河口地区的罗斯托夫市),伏尔加格勒州南部即伏尔加河斯大林格勒以南下游地区(不含斯大林斯勒)共达3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奥伦堡州(除已经被阿拉斯加吞并的奥伦堡州范围)东部部分地区约2万平方公里土地,合计共68万平方公里面积的土地全部割让给阿拉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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