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不甘(3 / 5)
去外院见她的长兄,兄妹俩了一上午的话。
“娘,陈家到底什么事啊?”凌青菀也问。
景氏在女儿跟前,是藏不住话的。
反正陈大郎都来了,事情迟早要开的。
“那个十三娘,早年定了亲事。去年陈家不是靠贩粮食发了大财么?三太太觉得发达了,应该给她女儿找个官宦门第的,不甘心嫁给商户,非要退亲。
可是对方不愿,死活不退,就闹僵了。三太太见谈不拢,就带着孩子们跑了出来,一走了之,挨过三年再。”景氏低声道。
本朝的律法规定,女已受聘,婚姻即告成立,无故不得毁约。若非要解除婚姻,需得官府裁定,双方自愿。
另一方没有大错、又不愿意退亲,官府会判维持旧约,依旧要出嫁。
不过,若是定亲三年无故不成婚者,先去官府报备,可以强行听离。
陈十三娘的婚姻,是两年前定下的。
既然对方不愿意听离,陈三太太就带着女儿出来躲避,躲过这一年,就满了三年。
虽然不是对方“无故”不娶,而是娶不了,也算“三年不成婚”,官府允许听离。
“怪不得要躲在我们家不肯走了。”凌青菀对景氏道,“原来是怕对方将他们抓回去。”
凌家虽然落魄,可到底也算有权贵亲戚,陈十三娘定亲的对方是商户,不敢到凌家撒野。
至于陈家自己人,陈三太太仗着自己守寡,动不动就拿“被欺负”出来哭天抢地,陈家也奈何不了她。
“是啊。”景氏道,“你大嫂接到祁州的来信,甚是不悦。十三娘定亲的对方姓卫,和陈家是几十年的故交,生意来往密切,两家互帮互助。
陈家去年暴富,天下皆知。世人皆有嫉妒之心,原本就眼红陈氏多财,而陈氏又是商户,无所依仗,倘若闲言碎语,授人以柄,以后也是要处处受难。
卫家儿郎健康、上进、洁身自好、一表人才,又不愿意退亲,陈家无故强行毁约,是授人以柄,少不得有人要对付陈家。
陈家根基还不稳,这个时候最不可做这种令人不齿之事。所以,陈大郎一路追着三太太母女,到了京里。”
凌青菀也觉得这个考虑是正确的。
祁州陈氏,今年开年的确出尽了风头,大家都知道他们暴富。
每个人都爱财,当权者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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