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4 / 6)
一个母亲,同在一处,发生了利害冲突,例如有一块糕饼,母亲吃了,小孩就莫得吃,母亲把他放在口中。小孩就伸手取来,放在自己口中。这个时候,断不能说小孩爱母亲。孟子言性善,舍去第三种不说,单说前两种,讲得头头是道。荀子言性恶,舍去前两种不说,单说第三种,也讲得头头是道。所以他二人的学说,本身上是不发生冲突的。宋儒把前两种和第三种同剂讲之,又不能把他贯通为一,于是他们的学说,本身上就发生冲突了。
宋儒笃信孟子孩提爱亲之说,忽然发见了小孩会抢母亲口中糕饼,而世间小孩,无一不是如此,也不能不说是人之天性,求其故而不得,遂创一名词曰:“气质之性。”假如有人问道:小孩何以会爱亲?曰此“义理之性”也。问:即爱亲矣,何以会抢母亲口中糕饼?曰此“气质之性”也。好好一个人性,无端把他剖而为二,因此全部宋学,就荆棘丛生,迂谬百出了。……朱子出来,注孟子书上天生民一节,简单明了地说道:“程子之说,与孟子殊,以事理考之,程子为密。”他们自家即这样说,难道不是显然违反孟子吗?
孟子知道:凡人有畏死的天性,见孺子将入井,就会发生怵惕心,跟着就会把怵惕心扩大,而为恻隐心,因教人把此心再扩大,推至于四海,此孟子立说之本旨也。怵惕是自己畏死,不能谓之仁,恻隐是怜悯他人之死,方能谓之仁,故下文摘去怵惕二字,只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在孟子本莫有错,不过文字简略,少说了一句“恻隐是从怵惕扩大出来的”。不料宋儒读书不求甚解,见了“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一句,以为人之天性一发出来,即是恻隐,忘却上面还有怵惕二字,把凡人有畏死的天性一笔抹杀。我们试读宋儒全部作品,所谓语录也,文集也,集注也,只是发挥恻隐二字,对于怵惕二字置之不理,这是他们最大的误点。
然而宋儒毕竟是好学深思的人,心想:小孩会夺母亲口中糕饼,究竟是甚么道理呢?一旦读礼记上的乐记,见有“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等语,恍然大悟道:糕饼者物也,从母亲口中夺出者,感于物而动也。于是创出:“去物欲”之说,叫人切不可为外物所诱。
宋儒又继续研究下去,研究我与孺子同时将入井,发出来的第一念,只是赤裸裸一个自己畏死之心,并无所谓恻隐,遂诧异道,明明看见孺子将入井,为甚恻隐之心不出来,反发出一个自己畏死之念?要说此念是物欲,此时并莫有外物来诱,完全从内心发出,这是甚么道理?断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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