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五载(5 / 5)
江夏员外别驾,韦兰、韦芝皆贬岭南恶水之地。
李林甫暗想,斩草需除根,便再引韦坚与李适之等人为朋党,如不加以惩处,恐为乱大唐。
陛下怒气更甚,隔二rì,改贬为流使韦坚于临封,女婿巴陵太守卢幼临长流合浦郡,李适之贬为宜chūn太守,太常少卿韦斌贬巴陵太守,韦坚之外甥嗣薛王李贬夷陵别驾,睢阳太守裴宽贬安陆别驾,河南尹李齐物贬竟陵太守,凡亲党连坐流贬者有仓部员外郎郑章贬南丰丞,殿中侍御史郑钦说贬夜郎尉,监察御史豆卢友贬富水尉,监察御史杨惠贬巴东尉等数十人。
太子闻风大惧,上表企求与韦妃合离,并言道:乞不以亲废法。时今众臣心中为之一寒,不免可怜又不免暗叹。
冬十一月,又发淄川太守裴敦复与北海太守李邕案,陛下使李林甫查之,李林甫以京兆士曹吉温与御史鞫之,案中赞善大夫杜有邻一女为左骁卫兵曹柳妻,柳狂妄,数次流言杜有邻借图谶之说与太子,言中涉及至尊。李隆基得知震怒,下旨杖毙涉案赞善大夫杜有邻、左骁卫兵曹柳、柳好友著作郎王曾等人,堆积尸体于大理寺,其妻妾与子女皆流与边远。柳好交友,曾被裴敦复举于李邕,三人已是交好遂发此案。过后,李邕之子嗣虢王李巨贬义阳司马、郡太守王琚因与李邕交好也坐赃贬为江华司马,杜有邻又一女时为太子良娣亦受累,被太子废为庶人。此上明为案发,实是李林甫yù将太子废之。(以上摘改于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旧唐书本纪玄宗下)